根据工作需要,提请理事会对章程中以下条款进行修改,经参会理事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对基金会章程以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基金会章程第三条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致力汇聚爱心、传递快乐和温暖。
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修订为: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致力汇聚爱心、传递快乐和温暖。
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