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上午10:00,北京万和公益基金会的监事和理事参会,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
1.对《北京万和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调整。
增加以下三条:
第三十五条 专项基金区分下列不同情形,以不同方式终止:
(一) 专项基金存续期届满的,自行终止;
(二) 已完成专项基金设定的目标的,自行终止;
(三) 连续一年不开展活动,无资金进出即为自动终止协议,所余捐赠款物按协议约定执行;
(四) 发起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捐赠义务的,基金会有权决定终止;
(五) 发起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损害基金会名誉或者造成基金会损失的,基金会有权决定终止。
(六)发起方与万和公益协商一致确定终止的。
(七)其他需终止专项基金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 拟终止的专项基金,由基金会牵头和该专项基金的管理委员会共同成立专门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清算由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公告。
第三十七条 专项基金的剩余财产,由基金会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形成决议,进行处理;没有明确指向的,由基金会用于用于本会宗旨范围内的公益事业。
第三十八条 专项基金终止应基金会官网上予以公告。专项基金有关人员应于专项基金终止之日起,停止使用并交回专项基金专用名片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不得以该专项基金的名义继续开展活动。
2.关于终止“北京万和公益基金会口腔健康专项基金”的决定
我基金会于2019年5月8日与北京约克医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北京万和公益基金会口腔健康专项基金”,由于此专项基金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工作和活动,经北京万和公益基金会理事会研究投票决定,终止“北京万和公益基金会口腔健康专项基金”,同时,撤销口腔健康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主任的职务。
3.认真学习“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关于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做好社会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指示新判断
②继续做好返京人员管理
③严格落实办公场所防控措施
④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⑤动员党员积极参加防疫工作